经调解,场监根据公司的管调规定,沈女士同意退还400元的解促解决方案,其充值了700元并获得了7张100元电子消费券,闭店沈女士托朋友到店购买两双鞋后剩余5张消费券。引纠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林春倩记者顾艳伟)充值不久商家“闭店”,纷市消费者要求退款时被扣除赠品费用。
7月31日,

7月29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的积极调解下,工作人员对店主主动负责的行为表示认可,于今年4月21日到灵山县某兆鞋帽零售店购买了两双鞋子,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接到钦州市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工单,消费券无使用期限,店主说因生意不好房租过高便决定停业,但日后购鞋每双只能抵扣一张。为享受“买一送一”优惠,该门店张贴有“合同到期清仓处理亏本甩卖”等标示牌。